第一百八十五期 | 2026年1月15日
01.
2025年我国互联网广告与营销市场总规模达1.61万亿
信息来源: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
02.
网信办拟规范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活动
信息来源:新华社
为规范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活动,保护个人信息权益,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《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提出,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,限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,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。
征求意见稿指出,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在首次启动时,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向用户告知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,并在用户充分知情的前提下,取得用户同意规则的明确表示。
征求意见稿要求,互联网应用程序不得通过调用通讯录、通话记录、短信权限收集使用用户以外其他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确需用于满足通讯联系、添加好友、数据备份的除外。互联网应用程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,应当取得用户的单独同意。
根据征求意见稿,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为用户提供注销账号的便捷功能。用户注销账号的,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注销,删除已收集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。
03.
上海推出互联网平台广告规范发展指导意见
信息来源:劳动报
近日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《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广告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旨在促进互联网平台(简称“平台”)广告规范健康发展,提升平台广告治理成效和发展能级。确立了“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、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融合、底线思维与包容审慎统一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结合”四项基本原则。
《指导意见》着力实施“健全平台广告规则体系”“优化平台广告审核机制”“强化广告活动主体责任”“规范人工智能创新应用”等多个方面,20项重点任务,以进一步提升上海互联网平台广告治理成效和发展能级。
其中,“健全平台广告规则体系”方面提出,应建立公平透明的规则制定机制,完善广告发布与展示规则,建立动态评估机制。
“优化平台广告审核机制”方面则提出,健全审核制度,创新审核技术,完善专项审核。指出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审核制度,明确审核流程、标准,配备专业审核团队,不断完善审核体系,确保广告内容全链条可管控。同时,鼓励平台运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区块链等技术手段,构建智能广告审核系统,实现对广告内容的实时监测、风险预警和对违法广告的自动拦截。
“强化广告活动主体责任”方面提出,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并承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等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。平台经营者发布互联网广告,或者利用人工、算法等方式干预自然排序、影响展示效果、附加购物链接并构成广告的,应当同时承担广告发布者责任。广告撮合平台经营者提供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服务的,除履行上述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以外,应当依法落实并承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等关于广告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。
“规范人工智能创新应用”方面提出,鼓励优质内容创作,落实显著标识义务,防控虚假违法广告,加强数据安全保护。鼓励平台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,生成积极健康、向上向善的优质广告内容。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广告创意设计中的应用,提升广告创作效率和创意多样性。平台广告中含有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者深度合成内容的,广告发布者应当主动声明“本广告使用AI技术”“本广告使用深度合成技术”“本广告由AI技术生成”等,并进行显著标识。广告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者深度合成的数字虚拟人的,应当主动声明“本广告使用数字虚拟人”等,与自然人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明显区分。
不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生成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。不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生成和发布假冒他人或者冒充专家、学者、医生、老师等特殊身份和人设的广告。广告中的数字虚拟人使用真人形象的,应当取得真人形象权利人的授权,授权内容需明确使用范围(如广告类型、投放平台、使用期限等)。禁止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、声音等元素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广告内容。
此外,《指导意见》还鼓励平台履行社会责任,提出了助力实体经济发展,创作和传播公益广告。
04.
CSM:去年OTT平台收视份额为12.4%
信息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收视中国”
近日,中国广视索福瑞媒介研究(CSM)发布报告,回顾2025年电视大屏OTT收视状况。CSM指出,随着终端体验的不断升级,OTT的市场竞争力和观众使用粘性都在2025年有所回升。根据CSM电视大屏分平台收视数据,在CSM重点城市组,2025年OTT平台收视份额为12.4%;在非直播收视中,OTT收视占比48.9%,是互动收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2025年,OTT收视在重点城市组共触达1.2亿人,观众人均收视时长为130分钟,超2小时。观众属性数据显示,14岁以下儿童观众比例为19.0%,25-44岁青年观众比例为35.2%。从教育程度看,OTT大学及以上学历观众比例为30.9%。综合来看,电视大屏上青少年观众及高学历观众更集中于OTT平台。
2025年,智能电视开屏画面共触达重点城市组1.1亿电视大屏观众,覆盖36.7%的电视人口。智能电视终端受众每日可能多次打开电视,即开屏画面有机会在单日内对单个受众进行多次曝光。数据显示,2025年平均每人每天看到开屏画面的次数为1.36次。分品牌看,2025年主流国产品牌智能电视开屏的受众粘性仍较进口品牌更具有优势。国产品牌智能电视的人均开屏画面曝光次数为1.36次,略高于进口品牌的1.29次。
报告总结,在技术、政策、市场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,传媒市场在2025年来到了发展变革的关键路口,OTT行业也进入挖掘用户价值的存量竞争阶段,向生态和用户的价值共生迈进。随着新技术持续地场景化落地,OTT行业生态将再次重构升级,更好地服务家庭智能生活。
05.
R3:KOL内容营销治理已刻不容缓
信息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胜三管理咨询”
近日,全球独立营销咨询公司R3胜三正式发布《2026社交KOLC内容营销治理白皮书》。报告基于R3独家数据库与行业审计实践,揭示了一个令众多CFO和CMO警醒的市场悖论:在KOL预算持续攀升的表象下,企业正面临严重的“价格剪刀差”与“治理黑箱”。
刊例涨、实价跌,品牌若随刊例定价将流失巨大议价红利。白皮书数据显示,尽管宏观预算收紧,但KOL依然是广告主最具弹性的投资板块,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,085亿人民币 。然而,繁荣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价格陷阱。R3胜三独家数据监测发现,2025年KOL市场的刊例价上涨了11.6%,但实际成交净价却下降了3.4% 。
白皮书指出,这道高达15%的“剪刀差”意味着市场明明在降价,但如果品牌仍被动跟随刊例价或缺乏对标的折扣体系制定预算,企业实际上是在“买贵了”。这部分本该转化为企业利润的议价红利,正消失在不透明的中间链路里。
白皮书还指出,对于许多快消、美妆及日化品牌而言,KOL内容营销已成为仅次于电商或电视的第二大单一媒体投资板块 。然而,与之匹配的治理能力却严重滞后。大多数企业仍将KOL内容营销视为分散的战术项目,导致其游离于企业核心媒体治理体系之外。CMO在要资产,CFO在要利润,采购在要基准。这种视角的错位,本质上是因为企业缺乏一套通用的“KOL治理语言”,这种“治理缺口”在企业内部引发了典型的多方冲突。
白皮书进一步拆解了导致成本不透明的“三层错位” 结构:从平台/MCN的刊例价,到谈判后的名义成交价,再到包含隐形加价与软性赠送的“品牌实际有效总成本”,中间存在巨大的灰色地带。因此,R3胜三建议企业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,将KOL预算重新定义为“可解释、可对标、可审计且风险可控”的高级管理语言。同时,企业应利用“剪刀差”存在的窗口期,将管理手段从传统的“比价”升级为“全链路法证审计”,确保每一笔预算有据可依、有迹可循,在存量竞争中挖掘出结构性的增长红利。
06.
千问App接入淘宝、支付宝等多个阿里生态业务
信息来源:综合上海证券报、澎湃新闻等媒体相关报道
1月15日,千问App宣布全面接入淘宝、支付宝、淘宝闪购、飞猪、高德等阿里生态业务,在全球首先实现点外卖、买东西、订机票等AI购物功能,并向所有用户开放测试。
几天前,谷歌宣布与沃尔玛等零售商的AI购物合作计划,但目前尚未上线。
在千问App产品发布会上,阿里巴巴集团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,在AI时代,面向用户提供的服务都会离用户需求的原点更近,直接承载用户的需求,用户也不需要自行拆解需求,在各个App之间切换。
记者实测发现,简单输入需求,千问已经可以实现点外卖、买东西、订机票等,并且可以通过电话实现。
千问背后依靠的是阿里大模型基座通义千问(Qwen),它由此前的通义APP 和夸克AI对话助手升级而来。2025年12月9日,阿里方面宣布成立千问C端事业群,由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吴嘉负责,新成立的千问C端事业群由原智能信息与智能互联两个事业群合并重组而来,包含千问APP、夸克、AI硬件、UC、书旗等业务。官方数据显示,千问在公测23天时月活跃用户数(含APP、Web、PC端)突破3,000万,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AI应用。
